有人說在軍服裡面最容易讓人忽視的就是與軍服一起配套的皮鞋瞭。其實不然,衣服可以寬大,那叫飄逸;衣服可以束身,那是性感。但鞋子要剛剛好。

對於身著迷彩和制服的女性來說,鞋子不僅要舒適,而且要精致。身著迷彩和制服的女性心胸寬闊,能容許多不喜歡的東西,但也有一個角落要留給精致自己。所以每次發軍品時,很多女軍人總是忍不住先關註鞋子。

在過去很長一段時間裡,我軍身著迷彩和制服的女性很少有人穿皮鞋,大都是穿佈鞋或是膠鞋。最早的55式一字帶圓口低腰,像極瞭老人鞋;直到1978年軍服改革,才出現瞭78女軍官皮鞋,雖然仍是低腰圓,但身著迷彩和制服的女性總算是有瞭皮鞋;再到後來的87女軍官皮鞋,雖然在外形上有所改進,秀氣瞭很多,但還是存在偏硬的問題,穿過的人都知道會把腳磨破。

過去身著迷彩和制服的女性穿高跟鞋是不允許的,而在在這個全民自戀的時代,似乎軍隊的形象也受到瞭關註。有人說07軍裝弄得太精致,給身著迷彩和制服的女性配瞭世界流行的卷簷帽,衣服是收腰身的“X”型,並且合情合理地配上瞭高跟鞋,身著迷彩和制服的女性有瞭專用於搭配裙子的淺口皮鞋,鞋跟比過去高瞭、細瞭、時尚瞭,還增加瞭綁帶改變瞭鞋頭。

身著迷彩和制服的女性首先的自然人屬性也是女人,女人於鞋是情有獨鐘,也是一種情懷。在鞋的面前,我們懷念走過的風景,更珍惜歲月裡的一抹永恒。就像宋美齡,即便九十歲,也還能穿著白色高跟,保持著那份優雅和從容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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